水利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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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河湖﹝20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水务)厅(局)、总工会、妇联: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地设立乡、村级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120万名,涌现出一大批“巾帼河长”“企业家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成为守卫河湖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加大对基层河长湖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二、主办单位

  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三、寻找范围及对象

  (一)寻找范围。全国乡、村级基层河长湖长和巡河员、护河员,“巾帼河长”“企业家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湖长和河湖管理保护志愿者。

  (二)寻找对象。包括全国十大最美河湖卫士、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等4项。其中,十大最美河湖卫士为全国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巾帼河湖卫士为18岁以上女性候选人,青年河湖卫士为18-35岁候选人,民间河湖卫士为35岁以上候选人。

  四、主要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熟悉河长制湖长制政策,自觉关爱河湖、保护河湖,获得地方人民政府高度肯定和群众广泛好评。

  2.坚守河湖管理保护第一线,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巡河、护河任务,所服务的河湖没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突出问题,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景象。

  3.志愿关爱河湖、服务河湖、保护河湖,主动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理念和河长制湖长制政策,发现破坏河湖的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制止或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实际行动守护河湖健康。

  4.先进事迹在中央主流媒体、水利部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水利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及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提名。

  五、实施步骤

  (一)推荐提名阶段(2020年6月-7月)

  全国共提名最美河湖卫士220名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联合同级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最美河湖卫士推荐提名工作。

  1.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接受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由河长办统一受理推荐(自荐),也可经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分别受理推荐(自荐)后由省级河长办汇总,具体受理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中央直属单位可向所在地河长办或有关部门报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会同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开展被推荐(自荐)人选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好中选优,遴选确定本地区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其中,推荐提名妇女、青年候选人分别不少于1名,乡级河长湖长不超过1名(含)。

  3.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联合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7月15日前将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及其相关情况报水利部,抄送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

  (二)投票遴选阶段(2020年8月-9月)

  主办单位组织对各地报送的最美河湖卫士提名人选进行网络公众投票和专家投票,按照公众投票排名占30%、专家投票排名占70%的权重,计算综合排名。

  1.通过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为期30天的网络投票,每位投票者每天可投10票。投票结束后,按得票高低排序。禁止恶意刷票,一旦发现将取消提名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

  2.成立专家组,专家由主办单位推荐产生,专家组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束后,按得票高低排序。

  3.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公众投票排名占30%、专家投票排名占70%的权重,计算综合排名,并按照综合排名,提出最美河湖卫士建议名单。

  4.对最美河湖卫士建议人选进行身份及有关事项核实后,在主办单位官方网站公示。

  5.对公示无异议的最美河湖卫士,由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通报确认。

  6.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适当考虑妇女、青年代表)确定为全国十大河湖卫士;按单项排名先后,分别确定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若干名。

  (三)集中宣传阶段(2020年10月-12月)

  主办单位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通过多种媒介宣传“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以及全国十大河湖卫士、巾帼河湖卫士、青年河湖卫士、民间河湖卫士先进事迹。

  各地要充分发挥综合优势,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推荐提名、审核把关、舆论宣传等工作。

  (二)认真审核把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候选人材料真实、准确无误、事迹突出,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群众认可。

  (三)深入宣传推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水利、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的过程,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请于7月15日前将最美河湖卫士提名表(见附件2,请到水利部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下载表格电子版)和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报送水利部,抄送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同时,将材料和被推荐者近期免冠照(1寸)、工作照(不小于1.5M)各1张电子版发送至slbhzb@mwr.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付  健

  电  话:010-63204542

  传  真:010-63202685

  全国总工会:许  杰

  电  话:010-68591045

  全国妇联:费丽萍

  电  话:010-65103160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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