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公示

【字体:      】     打印     2020-02-20 18:16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水利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我部商财政部研究确定了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在有关省(自治区)推荐基础上,我部研究提出了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拟激励市县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拟激励市县名单: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肇源县,浙江省金华市、衢州市柯城区,福建省三明市、泉州市永春县,山东省潍坊市、临沂市沂水县,广东省江门市、广州市白云区,江苏省宿迁市,安徽省黄山市,江西省宜春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湘潭市,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

  公示时间: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联系电话:010-63203342

  传       真:010-63202685

  2020年2月20日

作者:    责编: 杨柳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