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堤闸管理所等33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的公示公告

【字体:      】     打印     2019-12-1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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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运管〔2019〕53号)规定,长江水利委员会等7个流域管理机构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分别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堤闸管理所等33家水管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进行了复核。根据专家组评定结果,经审查,拟批准上述33家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联 系 人:曹  伟

  联系电话:010-63202682

  传    真:010-6320442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附件

2019年度通过水利部复核的水管单位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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