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7-2018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17-07-2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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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创新体制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请各地抓紧编制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统筹,增加资金投入,规范建设管理,重视运行管护,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构建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主要指标

  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争总投资较上年增长10%,投放机械台班(套)、完成工程量及主要效益等指标较上年稳定增长,农民投工投劳基本稳定。

  三、实施重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水利部总体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重点:

  (一)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限期修复各类水毁灾损水利设施,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确保供水安全。

  (二)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西江大藤峡、淮河出山店、陕西引汉济渭、贵州夹岩、西藏拉洛等在建工程建设,确保年度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90%以上。继续抓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推进重要蓄滞洪区建设。推进海堤建设,加强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中型水库建设。

  (三)着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突出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实施经批准的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着力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以及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健全完善工程良性运行体制机制和适当新建部分供水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

  (四)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投入与建设力度,加强工程质量与进度控制管理,确保投资完成和资金拨付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地区建设一批现代化大型灌区,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排水保证率并适当增加灌溉面积。

  (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确保国务院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年再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以上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六)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发力,依托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和资金,以田间渠系配套、“五小水利”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为重点,集中连片搞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加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快实施《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十三五”末,经治理的中小河流重点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基本得到消除,重点区域排涝和农村基层防汛抢险救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再启动实施一批河湖水系连通项目,构建现代化水网格局。加强小流域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5.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发展绿色小水电,抓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0万千瓦。加大农村水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河道沟渠堰塘清淤整治、水生态修复力度。

  (九)创新和完善农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扭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牛鼻子”,加快制定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继续巩固灌区与泵站等水管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补助力度。鼓励、引导各类受益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深入贯彻《农田水利条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扶持和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在创新完善管养分离、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方面的经验。推进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加快提升农田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十)加快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围绕补齐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农村水电开发的倾斜支持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撑和保障。

  四、其他事项

  各地要按照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协调推进的原则,分省和县两级抓紧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既突出水利建设项目,又兼顾其他部门的各类支农涉水项目,既体现农建特点,又突出实际效果,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又考虑现实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建设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请各地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编制好的实施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并通过全国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年度实施方案数据。

  联系 人:周玉  宋昆

  联系电话:010-63202205  010-63204788(传真)

  电子邮箱:njban@mwr.gov.cn 

作者:    责编: 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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