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字体:      】     打印     2015-02-1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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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2015年应届毕业生。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读期间有社会保险缴存记录的,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满足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在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职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
出生时间以身份证登记时间为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15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2015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必须满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条件方能开考。如未达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至3月13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或水利部人事司网(http://ple.mwr.gov.cn)、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进入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页进行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另外,按照应届毕业生落户要求,凡京外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2015年毕业生报到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测试。
笔试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每类均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科目,详见《2015年水利部所属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将在 2015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仅在北京设置考点和考场。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其它相关事宜、笔试通过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水利部人事司网(http://ple.mwr.gov.cn)和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发布,请注意查询。
六、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10-63204385、6320437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5025、63205023

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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