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的函》(办建管函〔2018〕676号)要求,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迅速对排查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1376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整治,截至8月31日,已完成清理整治1322处。其中,上海、浙江、安徽、湖南等4个省(市)已全部清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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