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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从九龙治水到一龙管水
      2017-09-25 15:54  

    北京在密云水库建立区域性联合执法机制

    从九龙治水到一龙管水

    本报记者 贺 勇

    《 人民日报 》( 2017年09月23日 10 版)

    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水上巡查。

    贺 勇摄

      密云水库里,流淌着首都的生命之水。近年来,北京市密云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密云水库,实行最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为了避免“九龙治水”的乱象,更有效地肩负起保水的职责,2016年8月,密云区从水库管理处、生态办、农业局、环保局等7个部门抽调90名执法人员,组建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大队,经过北京市政府授权,建立了实体化的区域综合执法机制。

      成立一年多来,联合执法大队已出动执法巡查人员3.1万多人次,立案353起,几乎每天立案一起。如今,困扰库区多年的非法钓鱼现象得到遏制,“电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库区放养牲畜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建立实体化区域综合执法机制

      受体制机制限制,过去库区管理存在着涉及部门较多、监管责任不明、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比如挖沙取土归水政部门管、非法捕捞归渔政部门管、乱倒垃圾渣土归环保部门管……

      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胡勇介绍,探索综合执法的原因,就是要提高执法效率。现实中,同一违法行为常常涉及多种法律,仅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往往是“谁都能管,谁都管不了”;各个部门都去管, 结果是一群“大盖帽”查一个“小草帽”,不仅谈不上行政效率,也违背“一事不再罚”。交叉重叠还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管起来还有真空。

      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关键要打破部门藩篱,整合执法机构和职能,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去年组建的密云水库联合执法大队,对所有队员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执法力度和效果提升。但是,由于联合执法大队不是执法主体,立案、处罚、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要回到原单位审批,这就造成一线执法人员没有处罚权,有处罚权的人却不参加执法的弊端,管辖权和处罚权分离,影响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建立实体化的区域综合执法机制,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这依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据此,北京市政府将相关几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限,授予密云区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从源头上破解了多头执法、执法空白、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杂牌军”变身整齐划一的正规军

      联合执法大队制定了30余项管理制度,实现了执法服装、工作证件、执法车辆、执法设备 “四统一”。在水上执法分队开展了准军事化封闭训练,让这支队伍从“杂牌军”变身为整齐划一的“正规军”。联合执法大队铁腕保水,对破坏水库环境的行为,坚决说“不”。

      今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10时30分,水上分队的执法人员驾驶快艇巡查到九松山大坝西沟时,岸边停放的一辆轿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里是密云水库核心区,未经允许任何人严禁进入。执法人员上岸查看,发现车里并没有人,于是在灌木丛中隐藏起来,经过4个小时的蹲守,抓获两名违法捕鱼人员。

      截至9月18日,联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3.1万多人次,立案353起,罚款62.6万元。

      同时,联合执法大队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行”“刑”衔接,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建立了“绿色通道”,查处了一批“电鱼”案件。8月31日,密云区法院当庭宣判,两名男子因在密云水库里“电鱼”,分别获刑6个月和8个月,这是全市首起因“电鱼”入刑的案件,震慑了犯罪分子。

      “北京正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将多头管水的‘部门负责’转变为 ‘首长负责、 部门共治’,区域综合执法机制与河长制的要求高度契合,必将成为河长们手中的一柄利剑,确保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胡勇表示。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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