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基层实践  
    福建:三明市发布2021年“委员河长”工作要点
      2021-03-02 17:04  

      本站讯 2021年,三明市政协“委员河长”围绕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幸福河湖的总目标,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作用,动员更多的市、县两级政协委员加入“委员河长”巡河护水队伍,积极参与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常态巡河,助力河道整治

      1.“委员河长”持续投身护河巡河行动,每个月到挂钩河段巡查一次。通过常态巡河,及时发现和收集涉河不文明现象、破坏河道生态行为,形成图片、视频或文字稿件,向当地河长办、市河长办或者通过e三明政协之窗反映,必要时也可在三明市河长制指挥管理平台或e三明随手拍平台、融媒体发展中心进行曝光。市、县(市、区)河长办每季度将“委员河长"履职情况报市、县(市、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和委员工作室备案。

      2.“委员河长”每季度到挂钩河段监督一次,并对河段保护情况作出评价。通过对各级行政河段长的履职情况开展相应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各级河段长反馈周边群众对河湖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搭建政府与社会、群众的沟通桥梁。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和交流,积极参与河湖长制与司法衔接的制度探索,对各级司法机关在河道保护管理中提供司法保障工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二、 组织视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县(市、区)政协办、河长办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上级关于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适时组织“委员河长”开展视察调研,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内容和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美好水生态环境目标,聚焦相关制度落实和水污染防治情况,对各级政府相关涉河规划、落实涉水涉河执法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水域管理保护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等涉河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三、 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委员河长”独特优势,持续开展河道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向身边群众广泛宣传党委政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相关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各“委员河长”年内结合职业、岗位工作,开展一次以上河湖宣传保护活动。

      四、 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服务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协办、河长办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委员河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委员河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动工作落实。要定期向“委员河长”通报河湖长制相关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适时组织“委员河长”参加相关学习、培训及活动。

      2.加强规范管理。设立“委员河长”巡河公示牌,印制“委员河长”证件。对“委员河长”履职情况要实行每月一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市、县(市、区)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内容。年内组织“委员河长”对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述职。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委员河长”进退机制,利用“三明市‘委员河长’工作微信群”等实行规范日常管理。

      3.加强工作保障。市县两级政协、河长办要为“委员河长”开展工作、履行巡河护水和民主监督职责创造条件,结合实际情况为“委员河长”提供巡河交通工具、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必要保障。

      4.加强舆论宣传。各级政协办、河长办要继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委员河长”工作举措、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今年九月将组织评选“三明市十佳委员河长”和单项工作奖,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委员河长”予以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重点报道。

    责编:李姗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