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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池州市发布总河长令打好“清江清河清湖”攻坚战
      2021-03-02 17:02  

      本站讯 日前,池州市总河长签发4号总河长令,以河长令形式,坚决贯彻《长江保护法》,打好“清江清河清湖”攻坚战。

      一是扩大排查范围。组织各级河湖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将排查范围从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0个常年水域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湖泊、430座中小水库延伸至农村河沟、山塘等小微水体,持续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水域岸线、乱建乱搭、乱堆垃圾固废、乱排乱倒污水、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非法捕鱼等河湖问题。二是增强排查力量。发动四级河湖长带头参与集中攻坚行动,落实基层巡河护河队伍,常态化巡河巡湖。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等现代科技手段,实施“天地一体化”河湖问题排查监管。发动各级生态检察官、河湖警长、民间河湖长,参与河湖排查监管监督。三是动态整改清零。针对长江禁捕退捕、岸线治理保护修复、入河排污口整治、长江非法采砂、河湖“四乱”、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问题,及时交办分办,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类推进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动态台账,落实“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做到遏增量、防反弹。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和“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对攻坚行动中摸排问题不细不实不全面、整治措施虚化,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河湖长及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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