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基层实践  
    湖南:衡阳市衡南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受省政府表彰
      2021-03-02 16:57  

      本站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其中,衡南县获评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和“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工作成效明显县。 

      贯彻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山理论”的重要举措,衡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通过持续几年的推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河湖面貌持续向好。 

      对标上级要求抓落实 

      县委、县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河长制工作,严格对照省、市下发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蹄疾步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2020年全县河长制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县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13处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19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3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6处湘江非法码头复绿等工作。 

      为建立最全工作体系,全力提升基层能力,衡南县从补短板、强基础、抓管理、促常态、明职责、推进度六个方面同时精准发力,按照河长办、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四条线,逐一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形成县、乡、村三级工作体系网格式全覆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全体县级河长坚持每月巡河,带动乡、村两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全县各方严控任务时间节点,认真完成“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充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主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百乡千村万户”护河湖宣传活动,并对专职监督检查员、乡镇河长办主任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2020年度,衡南县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河长制宣传稿件999篇,其中央媒2篇、水利部网17篇、省级媒体142篇、市级媒体168篇。另外,衡南县河长办联合衡南县融媒体中心开设的《真抓实干河长制》专栏,展现了全县23个乡镇(街道)及主要成员单位的河长制工作成绩及特色亮点,示范引领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落实,营造了良好的“护河湖”氛围。 

      探索创新路径提水平 

      在完成上级各项指示任务的同时,衡南县自主开辟新路子,从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打造监督队伍、建设“三化”基层、创建示范河段、推进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打造工作亮点。 

      “升级”乡级河流配备县级领导兼任第一河长督促乡镇河长履职,是衡南县河长办提出的创新性想法。通过季度考核在向乡镇交办问题的同时,向23位县级领导发出工作提示函,确保河流存在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针对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衡南县积极探索建立联动新机制,加挂公安联络室、检察联络室牌子,添加公益诉讼等类似环节,极大提升了河长制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 

      在提升河长制工作综合水平上,全县共抽调工作人员15人组成专职监督检察队伍,以坚持每周下乡不少于3天对全县境内河湖轮流覆盖监督检查的“铁腕手段”,分5个片区每月通报交办乡镇整改。同时组织开展基层河长制对外形象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河湖管护常态化的“三化”创建,对全县23个乡镇(街道)85条河流的288个涉河村,分别从办公室铭牌、工作制度牌、文化墙、宣传栏等方面统一内容并制作安装,切实树立好河长制工作形象。 

      今年以来,衡南县坚持“面子”、“里子”两手抓,启动示范河(段)建设工作,明确打造县级示范河(段)2条,乡镇级示范河(段)23条,还聘请专业设计公司,按照开展“岸绿”、“景美”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编制了县级示范河建设方案。各乡镇级示范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示范河,真正建成老百姓受益的幸福河。 

      为寻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途径,衡南县同步开展“小微水体”治理试点,投入251万元推行信息化建设,整合并新建数十处视频站点,购置两台专业无人机巡河,可实时展示、调度各项重点建设工作,这让河长制工作含金量再度攀升。 

      多措强化保障固成效 

      自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要点,持续强化工作措施和保障。本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超过1500万元,在保障巩固示范河建设、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创新工作上,全县投入资金近800万元。 

      在调动各乡镇、村级河长制工作积极性方面,衡南县坚持以强化督查考核为抓手,常态化实行“半月督导、月底评比、季度考核”。督导结果、巡河打卡、交(督)办件办理情况均向各乡镇(街道)通报并公开宣传;季度考核则由县级领导带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考核结果将形成问题清单在全县总河长会上交办并排名公布。另外,月底评比形式也在不断丰富,全县河长制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责编:李姗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