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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开展河湖“清四乱” 打造“幸福河”
      2020-11-20 21:06  

      本站讯 近年来,镇海区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第一抓手,精心部署、有力落实。截至目前,全区68个河湖“四乱”问题全部销号,累计拆除违建面积1.74万平方米,117.47公里河道划界工作顺利完成,全区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清四乱”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以高站位细化工作部署。镇海区委区政府将河湖治理与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河长主动作为,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河长巡河履职的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各级河长主抓落实、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河湖“清四乱”工作格局。

      二是以高标准抓实清理整治。开展甬江水域综合整治行动,针对当前甬江上游三江口集中整治,低端物流码头向沿岸转移,甬江镇海段违法侵占堤防、水域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水库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对全区5座中小型水库周边环境保护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对“乱堆、乱占、乱建、乱排”问题进行严厉打击,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整治。开展“无违建河道”创建行动,自2018年起,先后对中大河、西大河、庄桥河、新泓口河、箭港河、甸张港等6条区级河道沿河沿线开展全面深入排查,结合卫星、航拍图对管理范围内的疑似点位进行比对核实,完成40.29公里“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

      三是以高要求健全长效管护。通过建立河湖动态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各级河(湖)长“管、治、保”治水护水职责。加强水利标准化管理,强化监管,全面深化依标管理,提升水利工程产权化、物业化、信息化管护水平,巩固水库周边环境整治成效,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打造“四湖连珠”休闲走廊,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新实效。构建美丽河湖生态体系,以绿色生态发展为导向,建立平原河道轮疏机制,开展河道淤积监测,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力度,成功创建蝴蝶湖省级“美丽河湖”,九龙湖镇、澥浦镇市级“美丽水乡”以及沿山、秦山、勤勇等一批“水美村庄”,形成示范引领。

    责编: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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