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基层实践  
    江西省吉安市全面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查
      2020-11-20 21:03  

      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对江西省“清四乱”进驻式暗访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办河湖函〔2020〕903)反映,我省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近日,吉安市河长办按照年初市委督查工作计划安排,对全市在河湖长制及赣江最美岸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查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一是对各县(市、区)党委进行了书面督查,从面上了解各地贯彻落实总体情况;二是成立了两个督察组,分别对峡江县、泰和县、永新县、万安县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个别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各地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督查重点以河湖“清四乱”、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清河行动”、赣江最美岸线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内容开展。河湖“清四乱”方面,全市各地自查上报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省水利厅督查发现的9个问题除4个正在整改外已全部完成,37个省水利厅河湖“清四乱”疑似问题图斑相关县已全部核实,都属实的问题点正在进行整改。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方面,重点任务达到序时进度,全市河湖范围内五个专项共排查出3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清河行动”方面,4月初组织市级责任单位和各县(市、区)河长办开展“清河行动”问题摸排,共排查问题179个,除9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外,其余均已完成。各地都建立健全了河湖长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机制。

      督查发现,各地在“河湖长制”工作实践过程中也呈现出不少亮点和经验,如安福县充分发挥乡贤优势助力聘任民间河长,吉水县在全市率先引入第三方治理全域水面岸线垃圾,遂川县“五头”护水打造“河长制样板”,吉州区“河湖长制+生态扶贫”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与脱贫攻坚共赢,青原区“大数据+河长制”模式推动智慧水务,万安县投资4.8亿元推进19个村镇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目前罗塘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已建成投入试运行。

      督查中也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综合治理有差距。河湖长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少数地方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做得还不够,甚至将水岸同治、全域治理孤立开来,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少。二是长效机制未建立。有些地方河湖水域岸线保洁纳入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等长效机制未落实。三是基层履职能力弱。基层河长巡河履职能力不足,记录信息不全面,巡查效果不明显。

      本次河湖长制工作督查将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全市下发。下一步,吉安市将按照水利部、省河长办的要求,抓紧推进问题整改,督促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强河湖日常管护,跟踪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夯实相关工作,建立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责编:瑶薇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