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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见“久” 久久为功——山东济阳县推行河长巡河“三查、三问、三落实”制度
      2018-12-04 16:24  

      查四乱、查排污、查保洁,问事件、问诉求、问民意,落实责任人、落实处理时限、落实处理结果……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加强河长制长效机制建设,在河长巡河过程中通过推行“三查、三问、三落实”制度,加大巡查督导力度,提升巡河成效。

      查处对象

      ——查四乱、查排污、查保洁

      今年6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山东省2018年“清河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济阳县根据市河长办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清河行动”中的清理重点,作为河长“三查”的关键内容。

      济阳县通过开展“清河行动”,大力度推进拆违拆临工作,清理了违法建筑、滩区的蔬菜大棚、“散乱污”企业等,改善了河流环境,保障了防洪安全。

      “查四乱就是针对河湖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乱倒垃圾、渣土,非法养殖、捕捞、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采砂、取土以及侵占、破坏、损毁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河湖范围乱停乱放捕鱼船只、捕鱼设施、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务局局长、河长办主任陈思强介绍,“查排污即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纳网改排不达标行为、规范排污口手续不健全行为。”

      “河道里的杂草、塑料袋、生活垃圾等都是清理对象,范围包括所有县管河道、沿河公路、桥梁。”在大寺河岸边遇到了保洁公司经理张秀芳,她正带领几位河管员把清理的杂物装上汽车,她介绍,“河长会在巡河时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检查。”

      查保洁是河长巡河“三查”的另一项内容。县水务局副局长赵乐宝介绍,河长要督查河道保洁是否做到管理范围内无违法行为、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四无”。全县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综合考评工作,每季度对乡镇河道保洁进行考核。

      事件处理

      ——问事件、问诉求、问民意

      8月8日上午,济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孙战宇到黄河济阳段开展巡河,实地考察葛店引黄泵站建设项目和张辛险工,查看了水域、河岸环境治理情况。在巡河过程中,他打开河长巡河App客户端,了解管辖河道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处理的事件。

      通过省河长制信息平台等途径了解河湖信息与待处理事件,询问查看县镇村河长、县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反映和上报的事件。这是河长巡河中“问事件”要做的工作。

      河长还要“问诉求”,及时查询群众投诉、热线举报反应的涉水热点问题。通过县镇河长办公开电话、12345市长热线、环保督查等途径,了解反映的问题和需要处理的事件。

      此外,在巡河过程中咨询现场群众,了解河湖存在问题和隐患,也是辅助做好事件处理一项重要内容。河长需要在巡河时掌握群众反映的相关河湖信息、存在的问题和事件。

    责编: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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