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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落实——责任人、处理时限、处理结果
      2018-12-04 16:23  

      8月1日上午,济阳县副县长白宝强在巡查曲堤沟时,发现河道南岸有6平方米左右存在垃圾,他立即通过河长巡河App上传事件,县河长制办公室随即通知河管员进行处理。河管员快速赶到现场处理完成,并上传清理后的图片。白宝强查验后结办。

      “责任‘三落实’,就是要及时处理‘三查三问’反应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赵乐宝介绍。

      落实责任人,即按照区域管理范围落实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职责。各级河长为管辖范围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督导存在问题和上报事件的处理;各镇(街道)、河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和整改。

      落实处理时限,即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基层河(湖)长提交的有关问题,一般问题当天处理,重要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书面或通过微信或QQ工作联络群答复河湖长。

      落实处理结果,即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在问题处理完成后,查看是否处理到位,并保存处理影像资料。

      “三三”见“久”,济阳县意在通过“三查、三问、三落实”长效机制,让河长巡河督导真正落到实处,达到“久久为功”治理河湖的效果。济南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周中海在谈到这项制度时说:“这是进一步践行‘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有力措施保障,真正将河长巡河落到实处,成为河长制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整体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吴頔 温婷婷 张忠玉

      来源:11月20日五版

    责编: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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