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基层实践  
    西藏阿里地区建立河湖长制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2018-08-21 15:28  

      本站讯 按照“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西藏阿里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格局。

      阿里地区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一是为加强地直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集发改、水利、环保、住建、国土、旅发、交通、电力、农牧、林业、水文、气象等多部门数据为一体的地区河长制湖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二是加强规划统筹,由地区总河长办“顶层设计”,制定地区级重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目标、工作措施等,地直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在地区级重要河湖综合整治方案的框架下,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无缝化衔接及协同推进实施。三是加强联合检查,地区总河长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每季度一次进行分组检查。四是加强联动执法,根据工作需要,在地区总河(湖)长办的统一协调下,成立由地区水利、环保、国土、住建、旅发、农牧、林业、公安、综合执法、水文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建立以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的联动执法机制,对所涉河湖出现的污水排放、堆放垃圾、设置障碍、非法捕捞、非法养殖、非法建筑、围垦湖泊、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了地直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密切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

    责编:杨柳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