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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副省长曹广晶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做到三个“一”
    中国水利报    2017-08-11 14:29  

      本站讯 7月28日,湖北省政府副省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曹广晶到水利厅督查调研2017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他指出,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关键要做到三个“一”,即:一个具体工作方案、一个完善工作机制、一套管用的工作制度。

      曹广晶指出,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定安排。《意见》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贯穿了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了地方主体责任和河湖管理保护各项任务,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是水治理体制的重要创新,对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行河长制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一种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河湖功能有序利用,提供制度的保障。

      曹广晶强调,湖北省已经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统筹河湖管理和规划,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执法监督等9项任务。当前,湖北所有市县要把中央《意见》和省里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实化,要明确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要突出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明晰各部门之间分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还要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河长会议制度、验收制度、考核问责等制度。河长制落实得好不好,关键要看最后实施的效果好不好,就是要做到每条河、每个湖要有人管、能够管得住、管得好。

    责编: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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