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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江津:全面推行“河长制” 河更美、水更清、岸更绿
    中国水利报    2017-08-11 14:27  

      本站讯 “努力让家乡的河更美,水更清,岸更绿”是江津区人民的共同祈盼。

      对于有着127公里长江穿境而过,30条中小河流流淌全境,222座小二型以上水库滋润土地的江津而言,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构筑“河畅、水清、岸美、坡绿”美丽景象,任务更显艰巨,责任更为重大。

      如今,伴随着“河长制”工作的全面铺开,该区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区情实际,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在“河长制”向“河长治”进发的征程里,该区正在努力谱写属于江津的“治水新篇章”。

      高位推动 多管齐下

      “河长制”的推行,焦点之一就是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按照部署,江津区委书记程志毅担任总河长,同时兼任长江江津段河长,江津区政府区长谭庆担任副总河长。区级党政各领导分别担任全区其余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重点河流的河长,各河流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目前,该区共设区级河长17名,镇(街)河段河长、副河长181名,村级河段河长、副河长379名,实现了区、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

      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治河不能只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而需多个部门协同作战。该区建立完善的河长体系的同时,也构建了立体化、全覆盖的河长办公室组织体系。

      全区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区河长办专职人员队伍,成为河长办工作“核心层”;在区环保局、区农委等河长办成员单位,明确兼职副主任和河长办兼职人员,成为河长办工作的“延伸层”;在区级24个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成为河长办工作的“拓展层”。三支队伍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明确方向 扎实推进

      “河长制”是责任制,要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重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刚一部署,该区就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4月28日,《江津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指明了全区“河长制”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为准确了解全区河库情况,区河长办会同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成员单位,对全区河库的基本情况、流域面积、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服务功能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摸底,建立完善了全区的河库分级管理名录,为下阶段河库基本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河长办还牵头拟定了河长会议制度、考核问责制度、部门联动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验收制度和河长巡查制度等“6+1”工作制度。其中,把开展河长巡查工作纳入落实河长管护责任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具体巡查的次数进行了详细规定。目前,各项制度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接下来,“河长制”工作还要从加强宣传、督促行动落实、加强基础建设等多方面发力,推动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责编: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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