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桂江自治区河长严植婵到桂林市平乐县对桂江(平乐段)开展专项巡河调研,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严植婵高度肯定了桂林、梧州、贺州在桂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她说,巡河中看到桂江“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也看到了各级党政领导、河长对工作的高度重视,综合施策治理,切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在行动中,桂江水质基本稳定在Ⅱ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桂江干流水质状况总体为优。
严植婵强调,当前,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从“有名”转到“有实”新阶段,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及桂江流域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切实抓好自治区第1号、第2号总河长令的贯彻落实,确保“一河一策”任务落地,工作见效;要认真梳理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整治;完善城市、农村、工业园区等的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同时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桂江“一江清水”。
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市河长以及沿江县(区)河长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