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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17期--江西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2020-06-22 11:28  

      江西水系众多,河湖砂资源丰富,本世纪初河道非法采砂现象一度猖獗,成为政府管理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扭转这一局面,江西省大力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动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健全防控治理机制

      江西省重视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出台《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并制定了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办法、河道采砂管理督察问责办法、河道采砂总量控制指导意见等系列配套制度。2020年,按照“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检、省公安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二、实行统一开采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江西省严格落实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协调处理采砂管理的重大问题。结合当地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江西省推行市、县对辖区内河道砂石资源统一开采管理,有效避免了恶性竞争和“散、杂、滥”等现象,有力维护了河道采砂秩序。同时,国有砂石公司采取有偿租赁等方式,帮助原有采砂人员转产转业,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开启联合治砂新格局

      江西省强化部门合作,每年组织常态化联合执法打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和涉砂黑恶势力。2019年,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工信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9个月的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河砂“开采、运输、使用、销售”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在重点水域开展联合整治“拉力赛”,互相取长补短,提高整治实效。联合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5.46万余人次,查处各类涉砂违法行为1300余起,查获非法涉砂船舶(机具)660余艘(辆),清理整治非法砂场300余家,摸排上报涉砂黑恶线索115条,查处非法涉砂刑事案件42起,刑拘130人。

      四、加强采砂船舶管理,切断非法采砂源头

      采砂船舶是非法采砂的主要作案工具,管住了船就切断了非法采砂的源头。一是实行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管理。组织编制了《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点建设规划》,推进集中停放点建设,对采砂船舶实行集中停放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二是切割淘汰过剩采砂船。针对采砂能力过剩问题,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处置过剩采砂船舶奖励补助暂行办法,大力开展过剩采砂船切割淘汰工作。目前全省共切割淘汰过剩采砂船1500余艘。三是没收销毁“三无”非法采砂船舶。2019年全省共切割销毁执法查获的“三无”非法采砂船舶(机具)200余艘(台)。

      五、坚持采禁并重,强化保供应抑砂价

      针对砂石供需矛盾突出和砂价大幅上涨问题,按照疏堵结合、科学挖潜的原则,强化砂石供应。在保障河道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采砂规划,启动规划河道内保留区转可采区论证。推进疏浚砂进入市场。协调生态环境部门简化河道采砂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高审批许可效率。建立重点项目用砂保障机制,全力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砂需求。截止目前,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增加河砂可采量约5000万吨。

    责编:王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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