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工作简报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19年第56期(总第340期)
      2019-12-06 15:12  

    黑龙江省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为强化河湖空间管控,2019年9月,黑龙江省以第2号总河湖长令印发《关于加快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全力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决定》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目标任务、划界标准、成果公告及应用、保障措施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要求在2019年底前完成120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53个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划界。

      现全文刊发《决定》,供各地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中参考。

    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2号).pdf

    责编:李霞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