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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106期(总第279期)
      2018-12-28 16:08  

    江西省总河(湖)长刘奇签署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令

      近日,江西省委书记、省级总河(湖)长刘奇签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令,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以河长制湖长制为平台,集中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坚决打赢“清四乱”攻坚战。

      一要落实整治责任。各级河长湖长是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者,要按照“村巡查、乡报告、县处理、市协调、省督导”的要求分级落实整治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具体履行“清四乱”的职责。二要明确整治措施。各地要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挂图作战,确保问题整治一项不漏、一步不落。特别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非法采砂、非法矮围网围等问题,要以铁的手腕、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坚决整治。三要强化统筹协调。各级河长办是河湖“清四乱”行动的协调机构,要按照“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的要求统筹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有序、联动有力,务必使“清四乱”行动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鄱阳湖水质下降问题,将“清四乱”专项行动与“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解决河湖突出问题。

    责编: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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