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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73期(总第246期)
      2018-08-07 16:46  

    兴业银行助力福建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018年2月,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全面推进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进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

      按照协议,福建省河长办将与兴业银行共同搭建政银企三方在水利治理领域的合作平台,共同推进一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建设,共同扶持一批产业相关企业的发展壮大。兴业银行将在“十三五”期间为福建省河(湖)长制项目提供不低于300亿元的绿色融资,同时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等多元金融服务,并予以专项资金优先支持。

      截至目前,三明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等4个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已分别与兴业银行驻本市分行签订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兴业银行将分别为这四个市河(湖)长制项目提供不低于6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绿色融资和多元金融服务。在项目合作的同时,共同开展河(湖)长制志愿活动、河湖巡查等公益活动,全面助力河湖治理与保护,推进河(湖)长制不断深化。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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