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工作简报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31期(总第204期)
      2018-04-20 13:12  

    重庆市南川区创新四项措施 努力破解河库突出问题

      2017年以来,重庆市南川区通过“负面清单”“水质监测”“总河长通知书”“一河一警”等,有力解决了河库“看不得、闻不得、去不得”问题,群众从河长制工作中感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进得去”的实惠。

      一是建立负面清单,科学区分整治责任。建立河库涉污档案,对河库进行分类治理,把安全隐患较大、污染较重的大溪河、龙川江等5条河流,确定为A类河库,采取工程措施先行治理。把安全隐患相对较小、污染较轻的确定为B类,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施综合整治。把基本无安全隐患和无污染的确定为C类,推行非工程措施,强化常态化管护。根据治理目标列出调查掌握的564个河库问题,行成河库突出问题整治清单,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年终按清单对标对表,严格目标考核。

      二是编发水质月报,确保精准到底施治。加密设置水质监测站点,实时收集分析,绘制水质变化图。通过数据变化,分析水质变差或不达标成因,并由区级总河长约谈下级河长,督促强化行政监管部门和乡(镇、街)责任,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发现问题不回避,明确责任不推诿,整改治理“点对点、面对面、现过现”。

      三是下达整治命令,解决紧迫突出问题。针对黎香溪河、黑溪河等四条河流农业面源污染的问题,区总河长连续5次以《总河长通知书》形式,下达集中整治令,明确联合执法要求,有效控制了面源污染。同时,对执行整治命令不到底、不到位的河长及其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目前,整治令涉及的8个主要问题全部销号,推动三级河长巡河1200余次,解决大小问题千余个。

      四是配强河库警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照区委区政府“一河一警、严格执法”要求,明确了65名河(库)警长。区公安局和各派出所负责人,对应参加部门或属地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区公安局通过无人机开展重点河流、重点时段空中巡查,以联席会议形式,统一布置和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同时配合区环保、区水务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同时跟进刑事行政查处,有力震慑遏止了涉河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作为河长制联系部门,具体组织开展涉河违法犯罪线索初查及立案调查工作,派出所社区民警结合平时工作,具体承担涉河治安管理及涉污线索摸排任务,相关工作纳入公安综合考核。

    责编:胡亚利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