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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制工作简报2017年第120期(总第120期)
      2017-09-26 14:44  

    陕西省岚皋县积极探索实施“三长治河”

      岚皋县是陕西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县之一,属于国家主体功能限制开发区和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核心水源地。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印发后,岚皋县创新推行“三长治河”管理机制,实行上下联动、三级三负责、网格化管理,有效实现了河库保护管理无缝对接,境内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

      一是构建“三长治河”体系,落实责任全覆盖。建立了“河长+警长+督察长”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县党政一把手担任总河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责任总河长,12名县级领导担任挂联镇的一级河长;县公安局长和各镇派出所长任总警长、责任警长;县人大副主任担任总督察长,县水利局长、县环保局长担任责任督察长。全县共任命镇级河长24名、村级河长254名,责任警长12名、镇级督察长12名,逐级明确“三长”工作职责、责任区域和目标任务,并以镇、村(社区)为单位,组建了河湖管护队137个。

      二是健全“三长治河”机制,实现管理无盲区。建立“三级三负责”责任体系。实行“总河长一季度一研究、县级河长一月一安排、镇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长一天一巡查”,“总警长一月一执法监督、警长一周一执法检查、案件查办全程参与”,“总督察长一月一督查、责任督察长一旬一督查、镇级督察长一周三督查一日一巡查”制度,有效保证了河道治理过程中问题及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强化考核监督。县河长办采取日常检查、定期督察、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格实行月督查、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每月下发1期工作通报,每季度开展1次点评,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切实加强对“三长”的考核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将“三长治河”工作落实情况与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完成及“三长”工资待遇挂钩,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的镇、部门和“三长”予以约谈问责并跟踪督办。

      三是强化“三长治河”措施,确保监管见实效。实施综合整治。统筹环保、水利、国土、住建、农林等多方资源,针对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等重点区域,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毁田挖砂、乱搭乱建及占用河道、乱倒垃圾、污水直排、非法电鱼毒鱼等为重点的五大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水体健康,保护河库安全。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公安、环保、住建、国土、农林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动,采取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狠抓源头治理。加强对河湖管理建设项目准入、审批和管理,统筹安排天保、长防、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农村连片整治等项目,在河库两岸、水土流失区和裸露山体开展绿化造林,年均造林达到5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78.5%,有效提升了固水效果。

      四是聚集“三长治河”合力,动员全民齐参与。通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设置“三长”公示监督牌、张贴宣传标语、开通微信群、发送手机短信、开办电视曝光栏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做到了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微信微博常发声,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的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守水、护水、爱水的意识。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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