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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局组织召开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会
      2020-10-23 17:55  

      本站讯 为深入推进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加快实现河湖长制提档升级,10月16日,太湖流域管理局在浙江衢州组织召开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下一步工作。太湖流域管理局黄卫良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会议总结,水利部河长办付健副处长到会指导,浙江省河长办周红卫副主任、衢州市政协徐静旋副主席出席会议,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安徽省河长办、水利(水务)厅(局)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县(区)河长办负责同志、河湖长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参观了衢州市河湖管理保护现场,有关地方作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分享了做法经验。水利部河长办付健副处长充分肯定了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建议。

      黄卫良副局长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河长制发源于太湖流域片,是太湖流域片的一张名片,如何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大背景下继续深化河湖长制,不仅是重大挑战,也是们面临的重要机遇。各地既要做好河湖长制规定动作,也要积极开展自选动作,不断探索创新,全面推动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更快地从“有名”到“有实”“有能”的转变,促进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为流域片加快建设幸福河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黄卫良副局长对进一步做好下阶段太湖流域片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意见。要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强化河长办履职,加强河湖长协商协作,共推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长效运作。要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办参谋助手作用,不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大力推动“一河(湖)一策”落地见效。要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清四乱”常态化任务,着力抓好“一湖两河”、大运河等重点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要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快打造幸福河湖样板,高质量完成水利部示范河湖建设和验收工作。要积极推进太湖局与两省一市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河湖长制加快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落地见效,流域片其它地区积极借鉴。要加快夯实河湖长制基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一河(湖)一策”,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智慧河湖建设等工作。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大力营造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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