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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河流域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座谈会共谋强化河湖监管
      2019-11-27 15:22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推进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11月20日,海委在山东省德州市组织召开了海河流域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座谈会,共商协作强化流域河湖监管,全面总结2019年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交流河湖长制落实、河湖“清四乱”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主攻方向。海委副主任翟学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河长办副主任、河湖司河湖长制工作处处长李春明应邀到会指导。

      座谈会上,李春明充分肯定了海河流域河湖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河湖长制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并从完善河湖长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四乱”问题整改、推动示范河湖建设、强化河湖管理督查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建议。海委河湖处对2019年以来海河流域河湖长制和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流域六省(直辖市)河(湖)长办及海委直属各管理局分别就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表达观点,深入研讨难点问题并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座谈会取得了良好的交流促进效果。

      翟学军指出,流域各地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持续加强河湖监管,切实担负起河湖管理责任,坚持边改边查、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推动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他强调,流域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工作指导,以河湖长制为工作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推动流域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河(湖)长办负责人和水利(水务)厅(局)河湖管理和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海委机关有关部门和委直属各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赵亮亮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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