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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水利委员会: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
      2019-05-07 14:36  

      本站讯 4月29日,“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在郑州召开。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于2018年12月7日在郑州正式启动。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统一领导,黄委和河南省检察院、河长办共同发起,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院、河长办共同参与,致力于解决黄河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流域9省(区)检察院、河长办通力协作配合,积极摸排并清理整治“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四乱”现象,取得了明显成效。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水利部河湖司副司长刘冬顺,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出席会议。黄委副主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冬顺指出,各级河长办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长、湖长责任。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协同联动、加快集中整治,及时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全面核查实施情况;要加强典型案例分析,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和经验;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巩固、推广专项行动成果。

      徐全兵指出,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重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提升办案质效,适时组织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跨行政区域全流域保护机制,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为探索跨行政区划、全流域司法保护机制提供司法实践经验。

      赵勇指出,各省(区)要迅速行动,尽快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加快“四乱”问题整治工作进程,抓好整改落实;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联合督察、暗访,深入排查“四乱”问题,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加大“四乱”问题整治力度,建立问题销号制度,整治不到位决不销号;要及时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河湖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动长效机制,以法律武器和法治力量彻底治理黄河“四乱”,维护母亲河良好面貌。

      李自民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沿黄9省(区)人民检察院、河长办代表作交流发言,河南省有关市检察院及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有关负责人,黄委机关有关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黄河水利委网)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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