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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局制定出台太湖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南(试行)
      2018-09-25 16:59  

      本站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和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积极助推太湖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促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近日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研究制定出台了《太湖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是太湖局在全面梳理中央和水利部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相关要求,分析总结流域片各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功实践、有效探索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片河湖特点及管理保护要求,经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而研究形成的。《指南》主要从技术指导角度,立足太湖局作为流域管理机构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的定位,提出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体系框架,重点围绕长效机制、主要任务、公众参与、激励约束等方面构建了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考核评价方法、赋分说明、等级划分以及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力求为流域片各省(市)做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价等工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指南》是继《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太湖流域片河长制“一河一策”编制指南(试行)》《关于深化太湖流域片湖泊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意见》之后,太湖局出台的又一个流域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以进一步发挥好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

    责编: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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