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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委印发流域“一河一策”编制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意见
      2017-12-19 09:09  

      本站讯 近日,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总体要求,黄委根据黄河流域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划要求,研究提出《黄河流域“一河一策”编制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意见》,并印发至流域省区。

      黄河流域水资源贫乏,河湖纳污能力低,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管理保护问题突出。为促进流域水资源、水环境与水生态保护工作,黄委要求流域省区严格落实国家规划区划确定的目标,对区域内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普查和重点排查,以黄河干流和支流湟水、洮河、无定河、渭河、窟野河、北洛河、汾河、沁河、伊洛河等支流为重点,以水功能区为重点工作单元,严格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和《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控制目标,根据黄河河段水功能区及敏感生态保护现状与控制指标,对黄河干流进行重点管护,确保规划区划目标实现。

      黄委在《意见》中提出,各省(区)要按照水利部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清单,将有关规划区划确定的管护目标落实到“一河一策”中。下一步,黄委将按照国家及水利部相关要求,对主要河流、重要水功能区规划区划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在全面推行河长制中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监测作用。

    责编: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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