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省河长办向太和县县级总河长、沙颍河县级河长,太和县河长办发送督办函,对水利部淮委河长制暗访交办的太和县河湖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挂牌督办。
今年5月至7月,水利部淮委开展了第一轮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和暗访,近期正式向各地交办了暗访发现的河湖问题,其中,涉及太和县的河湖问题达8个,占全省问题的12%,涉及沙颍河问题7个。根据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太和县问题数量多,截至8月下旬,8个问题均未完成整改销号。
督办函要求,有关责任河长要切实扛起河湖管护的主体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落实河湖管护和问题整治具体任务,建立问题“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网,强化巡河督办,坚决动真碰硬,尽快完成交办问题整改销号。要按照水利部淮委的整改要求,标准从高、要求从严、尺度从紧,于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销号;确实难以按时完成的,经沙颍河市级河长同意,由省河长办上报水利部备案。要举一反三,对太河县境内所有河湖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乱占乱建、乱堆乱放、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危害河湖健康行为。
督办函明确,省河长办将根据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对于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或约谈县相关责任河长;对于较严重问题反复出现或虚假整改的,提请有关地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河长、有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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