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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共同开展护河巡察活动
      2019-03-19 17:14  

      本站讯 2019年2月27日至28日,根据《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关于做好“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昭通市、县两级检察院、河长办及水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巡察组,开展了巡河巡察活动,在镇雄县、威信县召开了由县级相关部门参加的护河巡察座谈会。巡察组实地巡察了乌江水系郭家河、镇雄县城污水处理厂、泼机河、赤水河源头、赤水河镇雄县城取水口,赤水河威信流域扎西河段、苦猪河段、倒流水段等管理保护情况,现场听取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充分肯定了赤水河、乌江水系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

      巡察组强调,市、县两级要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让公益诉讼强有力度、行有尺度,为昭通尽快实现“河畅、水清、鱼游、岸绿、景美”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级水利部门肩负着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一体化综合管理保护的行政主管职责,也是保护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承担者,检察机关通过打击涉水领域犯罪、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水行政机关和河长制办公室的江河湖库保护目标是一致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尤其需要各相关部门间的相互协作、相互支持。检察机关、水利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合力攻坚、共促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与支持并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理念,加强沟通配合;水利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自觉监督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形成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江河湖库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突出问题的解决,探索出一条符合昭通实际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

    责编: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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