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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对广西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第二次督导检查
      2017-09-21 16:27  

      本站讯 9月14日至15日,水利部河长办副主任刘六宴为组长的水利部第八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2017年的第二次督导检查。

      督导组深入我区柳州市及柳江区和来宾市及兴宾区,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实地调研和查阅了市、县、乡各级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及相关资料和文件,重点检查了工作方案出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河长履职和河长制任务细化实化等六个方面的落实情况。

      督导检查组与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座谈,并就督导检查情况交换了意见。刘六宴副主任对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认为广西在四个方面有亮点和特色:一是顶层设计到位。分别出台了意见和方案,对展开工作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意义;二是组织体系有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任总河长,自治区副主席担任河长办主任,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表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河长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三是河长制办公室规格高。核增1名副厅级职数和3名处级领导职数,自治区编办落实河长办编制14名,专职用于河长制工作,抽调部分成员单位到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集中办公,推进工作力度大。四是工作任务抓得实。自治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其职责分工,分别编制了本部门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措施落实到位。刘六宴主任对我区下阶段工作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强化高位推动,加快市、县、乡各项工作进度;二是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推进工作;三是加强对县、乡技术力量支持;四是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要层层把关,逐级审核;五是统筹部署做好“一河一策”编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水利厅厅长杨焱出席座谈会,并就广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了总结。

    责编: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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