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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召开组成人员第一次会议
      2017-09-19 15:34  

      本站讯 2017年9月18日,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付万惠主持召开了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第一次会议,通报了全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工作。自治区水利厅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利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盟市水务(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河长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把保障水安全上升到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全面推进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部署,中央深改办直接督察推进。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上来,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强化江河湖泊管理保护的重要举措,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我区河长制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但面对全国河长制工作全面提速的形势,我区与全国总体进度相比较为滞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要对照工作目标,倒排时间、把握节点、对账跟进,打出提前量,全力以赴抓推进,全面加速各个环节工作。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切实发挥河长办作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议定事项,相互支持配合,协调联动发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强化业务指导,自治区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治区层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制度建设、完善机制、任务落实等方面给予地方有力帮助。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度滞后的地区要采取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推进工作进度。要抓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人人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社会风尚。

      会议强调,近期需要强力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旗县、苏木乡镇的工作方案要确保9月底、10月底前全部出台;二是加快河长制工作制度的出台进度,盟市、旗县要于9月底、10月底前全部出台;三是各级河长制工作机构要抓紧设立,务必于10月底前建立工作机构;四是加强各级督导检查工作,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五是尽快组织开展河长巡河、调研工作,掌握河湖基本情况,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责编: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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