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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对浙江省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开展第二次督导检查
      2017-09-19 15:33  

      本站讯 9月11日-14日,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郭孟卓带队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第二次督导检查。督导组一行赴绍兴、嘉兴两地进行实地检查,并于9月14日下午召开督导反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治水办(河长办)副主任傅晓风,省水利厅副厅长蒋如华,省治水办副主任许履中,省治水办(河长办)各组负责人及省级河长联系单位责任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导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海宁市许村镇上塘河、盐官镇隆兴港,柯桥区坂湖公园、华舍街道兴越小区大山池、柯桥街道瓜渚绿洲小区、鉴湖公园等地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海宁市治水办(河长办)向督导组操作演示了河长制信息化智慧平台,柯桥区治水办(河长办)在马臻纪念馆向督导组展示了当地河长制工作成果。督导组一行与两地治水办(河长办)、河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乡级河长代表充分交流了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听取当地政府关于河长制和“五水共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督导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五水共治”工作中全面推行河长制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认为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关于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依托“五水共治”为载体全面落实河长制,在四个方面形成了浙江独特的体系:一是强化五项措施,全面助推河长制,为浙江河长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以剿劣为重点,落实各级河长职责;三是开展多种形式河长,丰富河长制体系;四是以智慧治水为平台,提升河长监督能力。 

      郭孟卓要求,浙江要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中继续提供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发挥标杆作用。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河长制工作六项任务,与浙江“五水共治”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任务全覆盖;二是尽快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形成一套完备的任务体系;三是根据中央要求完善一河一策编制,强化一河一策的内涵;四是抓好经验的总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去。 

      傅晓风表示将根据本次水利督导组反馈的情况,结合浙江实际落实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打好转型升级的组合拳,为全国河长制工作提供“浙江经验”。

    责编: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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