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洞庭湖区违规私建堤坝问题
2019-02-28 17:59
2018年5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湖南省益阳市夏某在洞庭湖区违规建设矮围,大面积围圩进行种植养殖,圈围水域3万亩达17年之久,严重影响湖泊生态环境和湖区行洪安全。对此,水利部予以挂牌督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湖南省进行整改。
截至2018年9月,下塞湖矮围已基本恢复湖州原貌。益阳、岳阳两市共拆除18.7公里堤防、3座水闸,铲平围堤至湖州原地面高程,连通了内外湖。
湖南省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被问责。
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前、整治中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围湖造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有计划地退地还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围湖造田。已经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进行治理,逐步退田还湖。湖泊的开发利用规划必须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责编: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