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税)征收管理
问题
规模化养殖场是否属于农业取水,是否在暂不征收水资源费的范围内?
回答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的,对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部分的水资源,由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取水口所在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缴纳水资源费;符合规定的农业生产用水限额的取水,不缴纳水资源费。规模化养殖场属于农业生产用水,水资源费征收应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具体标准按相关省区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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