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水监测计量统计工作
问题
在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工作中,如该取水口同时存在无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合格,是否再给予处罚?
回答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取水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取水计量规定的情形,应当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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