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审查审批
城区自来水管网范围内的部分企业用水户拥有自备水井和取水许可证,如果这些企业要延续取水许可,是否还能办理?
公共供水能够满足企业用水需要,审批机关应不予批准延续。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求时,取水单位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取水申请。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在办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自备水源取水单位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手续时,应对相关企业公共供水管网供水条件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