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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强化行业监管 谱写发展新篇

2021-01-27 08:55

  福建水利坚决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主基调,着眼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探索创新,持续攻坚克难,始终坚持强化行业监管。

  一、从“缺位”到就位,严格按照水利部要求,边行动边理解,在工作推进中把队伍拉起来

  强调执行力,迅速跟进抓落实,全面加强河湖水系、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资金监管。一是理清职责,借助机构改革契机,强化并剥离监管职能,组建监督处;成立了“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33名干部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牵头推动全省“强监管”工作。二是抽调人员,积极向各方要人,设计“9个设区市+2个机动督查队+4个联勤保障队”架构,从全省在职、退休干部中征选聘请800多名督查专员,从市场主体、科研机构招募2000多名督查志愿者,构建专兼融合、平战结合的“强监管”队伍;推广综合执法局、联合巡查队等做法,整合其他部门力量参与水利“强监管”;采取部省联合督查,推动各级监管资源实现有效整合。三是增强保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第三方机构承担“强监管”后勤服务;打造数字监管平台,建成河湖长制、视频监控、运行管理等23个数字水利系统和省级水利数据中心,整合汇集各领域数据超10亿条,做到“信息可查、现场可视、指令可达、运行可控”。

  二、从“抽检”到普查,围绕重点监管领域,边实践边完善,在解决问题中把规范立起来

  突出全覆盖,针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变点上抽查为全面督查。一是汇聚部、省、市、县和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五级力量,组织68个督查组226名专家分赴82个县区到村入库,实现了水库安全运行督查全覆盖;二是组织600多个工作队3000多名干部进村入户,对全省4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逐村核定、逐户销号”,做到排查复核100%、入户评价100%、安全保障100%;三是厅领导分区包片特定飞检、处级干部“一人一项目”挂钩督导和工地标准化建设,实现了水利工地监管无遗漏。同时,坚持立法定规建标实施规范化长效管理,颁布实施了《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等3部条例、《福建省河长制规定》等3部规章,研究出台了《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小型水库管理制度范本》等一系列制度,制定推行了全国首个省级河湖健康评价、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行业用水定额等技术标准,做到“强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标可鉴。

  三、从“管控”到共治,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边探索边提升,在巩固成效中把能力提起来

  聚焦建机制,以创新为引领,变单向管控为多元共治,全力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构建河湖长制这一综合管理平台,通过统筹相关部门资源和社会各界力量,打破“九龙治水”,实现“九九归一”,有力引导全社会水意识、调整全社会水行为,河湖长制工作连续3年受到国家正向激励,全民护河格局基本形成。二是构建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全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评分结果与市场份额挂钩,实行黑名单制度,将所有市场主体纳入双随机监管工作范围,有效破解专家被“围猎”、企业搞“围标”、监理常缺位等突出问题,倒逼313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零事故,水利建设质量进入A级行列。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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