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2021年专题报道--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举措

太湖局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

2021-02-26 10:35

  本站讯 长江保护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开启了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切实抓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2月24日,太湖局召开座谈会,集中交流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并谋划推进太湖流域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吴文庆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林泽新、朱威、徐洪,副总工杨洪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将其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战略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依法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彰显担当作为。 

  吴文庆要求,太湖局要切实抓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尽快制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特别是对新创设的制度,研提细化落实举措。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将长江保护法作为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及早谋划《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修订,按照水利部部署,配合做好有关基础工作,充分衔接长江大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和太湖流域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需求。四是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围绕流域水资源管理、河湖管控、水生态保护修复、洪涝灾害防御等方面,在法治轨道持续推进太湖流域保护治理。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组织水事巡查检查,推进流域片执法协同,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做好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好地将水利法治优势转化为流域治理效能。他同时强调,要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为契机,结合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新部署,高质量推进太湖局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局领导围绕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思路举措进行了交流,规计处、政法处、水资源处、节水处、河湖处进行了重点发言。办公室、建管处、水保农水处、监督处、防御处、国科处、水文局(信息中心)、研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编: 魏永静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