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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厅:创新改革建体系 严督实查强监管

2020-01-13 11:03

  一年来,福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以问责为抓手,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逐步建立起一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先后开展督查稽察8批次,整改各类问题2681个,约谈市县政府领导8名、水利部门领导29名、市场主体9个,通报整改落后县2个、弄虚作假10起,全省水利建设安全推进、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利秩序和谐稳定。

  一、深入解决全系统干部观念问题,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做到人心齐、干劲足

  鄂竟平部长在去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是我们进一步推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遵循和指南。我们积极采取举措,把总基调立起来传下去。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了6场学习研讨,分别与河海大学、武汉大学联办全省水利干部研修班,深入学习领会总基调。二是全面开展培训。举办3批次1900多人参加、覆盖所有市、县(区)的专题培训班,邀请水利部相关司局领导深度解读、指导、授课。三是深入研究讨论。组织机关各处集体研讨,分别提出各自领域“长期存在的五个老问题、墨守成规的五个旧路子、改革创新的五个新理念”,为贯彻落实总基调出点子找对策。组织干部带着课题、问题到高校到基层调研,问计水利专家,问需基层群众;先后召开20多次党组会、办公会、专题会,研究处室调整、职责界定、队伍建设等数十个具体问题。

  二、切实解决强监管制度体系问题,紧盯部署,紧盯问题,做到查得准、改到位

  理清监管重点,着力构建“管住业内、规范市场、引导社会”的三大类监管体系。一是管住业内。紧盯水利工地,实施《福建省水利工程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南》,推进建设工地标准化,保证水利建设安全;紧盯水利工程,实施了13项库闸管理制度范本和“三类责任人”履职标准,推进运行管理规范化,确保天天安全、100%安全;紧盯水利资金,实施省级以上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现全过程监管,执行率100%,提高资金绩效、避免资金沉淀。二是规范市场。制定《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启用信用评价平台,登记市场主体1968家,每家主体每个行为都接受自身、同行和部门的公开评分,结果用于招投标,形成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申报信息公开+随机抽取专家”“网络开标”“电子监管”“公开评价”,实现准入审批规范化、交易流程电子化、从业行为数值化,倒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破解专家被“围猎”、企业搞“围标”、监理常缺位等突出问题。三是引导社会。以河长制为水利综合管理平台,颁布实施《福建省河长制规定》,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效能考核体系,设立96133全省举报平台,引导全社会的水意识、调整全社会的水行为。全省共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795个、县级水源地问题80个,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97.2%,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89.9%,其中52条实现水质跨类别提升。

  三、统筹解决人财物要素保障问题,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做到广覆盖、可持续

  理顺建设与监管的关系,打通上与下、内与外、政府与市场的联系,创新落实四项举措:一是向体制开刀,有效破解职责不清问题。强化并彻底剥离出监管职能,成立2个领导小组,明晰“补短板”“强监管”两条线机制,抽调33名干部集中办公,牵头推动全省“强监管”工作。二是从各方要人,有效破解人手不足的问题。设计了“9个设区市+2个机动督查队+4个联勤保障队”架构,组建覆盖全省的“强监管”督查队伍;征选聘请800多名督查专员,招募2000多名督查志愿者,构建专兼结合、战力充足的“强监管”队伍;推广综合执法局、联合巡查队等做法,整合其他部门参与水利“强监管”。三是向市场借力,有效破解资金渠道不畅的问题。专列1000万元督查专项资金,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第三方机构承担“强监管”后勤服务;在18个县全域推进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向市场主体购买专业化物业化维养管护服务;推广工程保险,投保3300公里堤防、157座小型水库、1406座拦河坝,2019年累计赔付902万元。四是从技术入手,有效破解监管手段不力的问题。投资1亿元建设数字水利,建设了河湖长制、数字水安、水利基建管理、水库运管等系统,汇聚近10亿条7万亿字节数据,打造监管信息化平台,助力水利工地标准化、采砂管理规范化、水保监督图斑化、水量监控数字化。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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