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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效初现
  2017-09-29 11:50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北京怀柔区银河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2013年,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指导文件,选择了两批共105个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和典型性较强的市、县,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持续实施城乡水环境整治,稳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制度。

  各试点城市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将“三条红线”指标作为试点建设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持续完善城市水生态空间功能定位和建设格局,逐步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产,水的控制性要素功能得到较好体现。第一批试点城市“四项指标”达标情况明显优于全国水平。水功能区水质总体达标率81%,高于70.8%的全国总体达标率。25个城市在保障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条件下,用水总量较试点前有明显下降,平均降幅为7.4%,远远高于全国水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为0.577,高于0.536的全国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平均值为37.2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平均值58.3立方米。

  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截至2016年底,第一批试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较试点前提升23%,其中3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为100%, 东部试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均为100%,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洪排涝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第一批试点城中的28个城市试点范围内80%以上的防洪堤已达到相关规划要求的防洪标准,较试点前提高42%;同时排涝达标率较试点前上升35%,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生态系统稳定性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的22个城市I~Ⅲ类水质河长比例平均值为77.8%,超过74.2%的全国水平;11个城市I~Ⅲ类水质河长比例较试点前的提高速度高于全国水平。与试点前相比,第一批试点城市新增、恢复水域或湿地面积10268平方公里;60%的试点城市水域空间率较试点前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华中、华东地区提升最为显著。第一批试点城市已对8021公里的河道开展了保护与修复工程,其中,22个城市试点范围内的河湖生态护岸比例超过60%,18个城市比例超过80%,23个较试点前河湖生态护岸比例明显提高;29个试点河流纵向连通性较试点前有所改善,全国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显著提高。第一批试点城市的9个已完成了试点范围内50%的黑臭水体治理;4个城市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为100%,32个城市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高于90%;17个城市工业废污水排放达标率为100%,27个城市工业废污水排放达标率高于90%。

  水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试点城市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规范管理,加强监管,全面提升水资源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适应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监督监测范围不断扩大。各试点城市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率、入河排污口监测率显著提高,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的27个城市按水质监测规范要求,实现了试点范围内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水质的全覆盖监测,46个城市的入河排污口平均监测率为90%,比试点前提升了25个百分点。取水计量能力不断提升。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的26个城市实现了对区域80%以上的取用水量的计量,36个城市实现了非农业用水户取水许可证发放率超过80%。

  节水优先方针得到有效执行

  各试点城市全面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推进工业节水增效、农业节水增产、城镇节水降损等行动,不断加大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生产生活节水普及率得到明显提升。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的19个城市开展了高耗水企业节水减排方案制定实施工作,36个城市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高于50%。非常规水源利用能力不断增强。第一批试点城市中的27个城市开展了非常规水利用,利用率不断提升;通过开源节流等措施,试点城市新增可利用水资源量超过8.5亿立方米。

  城市水生态格局不断优化

  各试点城市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和城市发展定位,将水生态文明建设与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水生态空间功能定位相结合,引导区域发展方式、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均衡,恢复河流、湖泊、洼地、湿地等自然水系连通,构建系统完整、空间均衡的现代城市水生态格局。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遵循“以松花江为纲、以水定城、以水兴城”的理念,构建了“一江两岸,一主两翼、南北双廊、多点共生”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格局。河南省郑州确立了“用好丹江水、用活黄河水、留住天上水、多用再生水、保护地下水、治理洪涝水、倡导节约水”为重点的用水格局。

  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各试点城市不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培训,建设目标不仅注重专业,更让老百姓明白。试点启动以来,第一批46个试点城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活动796次,发布各类新闻信息、出版相关刊物书籍44000多条(本)。人民群众参与水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水利行业专业人员的建设理念发生了显著变化。

  水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第一批试点中的31个城市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到党政实绩考核体系中;33个城市初步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逐渐建立了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如部分试点城市探索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新余市、安徽省芜湖市、陕西省西安市等,一方面整合集中财政资金用于水生态文明建设,另一方面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吸纳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建立良性投融资机制,通过河湖综合整治、环境改善,将土地拍卖净收益的部分资金用于河湖治理工程建设投资还贷,走出“水带地升值,地生金带水”的新路子。

  示范带动作用逐渐显现

  华北地区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水生态破坏严重的状况,重点实施节水、产业结构调整、地下水超采治理等措施;西北干旱半干旱区,针对资源性缺水和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把严控用水总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优先任务;长江中下游、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针对水污染严重,局部生态退化等问题,运用控源截污、调水引流、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东北、西南及江河源头等生态相对良好地区,突出水资源保护与水源涵养,积极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确保生态安全。试点示范带动作用逐渐显现。

责编: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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