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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局长 刘云杰 谈安全生产
  2017-06-27 10:15  

  落实中央精神  强化安全监管

  扎实做好综合事业局安全生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强调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27条重大改革举措,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有许多创新之举,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我们要结合《意见》的要求和综合事业局安全工作的实际,在今后工作中逐条落实到位。

  一、综合事业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

  综合事业局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较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程数量多、类型各异、分布范围广、管理层级多、链条长。这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近年来,我们对所属单位和工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不同类型单位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和重点,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中,有倾向性的突出重点,分类管理。

  综合事业局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单位(工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项目。如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沙棘开发管理中心、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以及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有限公司等投资管理的工程项目(单位)主要有水库(水电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第二类是局属事业单位中三个科研院所,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的操作安全以及野外作业项目的安全风险防范等;第三类是局其他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办公场所、交流借调人员租用房屋以及食堂、车辆等后勤保障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2015年以来,综合事业局对所有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对局直属各单位的领导责任、分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同时要求下属单位逐级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考核奖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属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展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闭环管理。

  (二)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企业预防措施。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要以预防为主。我们要求局属单位着重加强预防机制建设,将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中国水务投资公司积极推动所属自来水厂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升级改造,逐步把水厂最大危险源液氯替换为次氯酸钠,在满足自来水消毒的同时,从源头上消除了液氯储存、运输中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一线生产经营单位对历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基本能够及时整改完成。

  (三)标准化建设保障工程项目规范运行

  《意见》中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近年来,我们要求局属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中国水务投资公司所属的多家自来水生产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现代化水厂评审等措施显著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生产操作流程更加规范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更加系统有效。目前已有20家单位完成了标准化达标考核。

  (四)综合督查结合专家巡查为安全生产把脉

  《意见》要求“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近几年,我局也在监督检查方面创新模式,探索了局领导带队综合督查,结合安全生产专家巡查的督导检查工作模式。综合督查主要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专家巡查主要从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运行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两种方式相得益彰,互为补充。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全部30座水库水电站的督查巡查任务,及时发现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综合督查结合专家巡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还要对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逐一排查。

  三、对照《意见》,查缺补漏,全面提升综合事业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针对综合事业局管理层级多、链条长的特点,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是综合事业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这也是《意见》强调的关键,局属各级单位首先要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各负其责,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同时履行好对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仅要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还要做到监管无死角。

  (二)尽快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是落实责任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按照《意见》的要求,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增加安全生产在干部考核中的比例,将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落实作为影响考核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激励,惩罚和激励并重,不让安全生产考核流于形式,真正在干部考核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

  由于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限制等原因,各单都是相关处室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相互交织,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薄弱,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协调各单位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建设,调整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编制和人员,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改变部分直属单位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

  (四)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机制

  《意见》中要求“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但是目前局属部分单位在专项经费的保障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尽快转变观念,将收益合理规划,规范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安排和渠道,建立专项经费投入的相关制度,保障经费的到位。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安全隐患整改、工艺升级改造,老旧设备替换、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管理等都应纳入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内容。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综合事业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为水利中心工作做好全面支撑。

责编:叶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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