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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许永锞 谈安全生产
  2017-06-21 15:14  

  压实责任 筑牢基础

  进一步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7年6月)

  当前,广东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水利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任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要、更加紧迫,也更为艰巨。具体表现在:在建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和施工难度大,工期要求紧;已经运行的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部分工程运行多年,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逐渐增加;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存在短板,尤其是部分基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措施不给力。这些问题与当前加强安全生产要求不相适应,造成水利安全管理的难度和压力越来越大。我们应当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尤其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当前,广东全省上下、各行各业都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批示精神,努力推动我省在新的起点再创新局。为此,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极其重要,这就要求我们结合行业特点,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就当前我省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更加注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制的落实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从我省的情况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把手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是基本落实的。但在如何具体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的责任,如何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分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方面还存在不足,尤其是如何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要求、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传导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等安全管理工作,我省各地的情况参差不齐。个别地方、单位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上思路不清晰,只满足于报材料、发文件,对安全生产形式上重视,但实际上安全责任悬在空中、止于文件。安全生产出问题的地方,往往就是由于那里的责任制没有夯实、压紧、形成链条。为此,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是当前我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

  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一是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省市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范围,将对本级所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工程采取的安全生产监管同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承担的责任、工作的方式、监管力量的投入方面区分开来;二是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明确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单位班子其他成员及各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承担的安全责任,以及在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考核等工作中的责任分工;三是明确同级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在责任、分工上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

  第二,要更加注重重点阶段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我省水利安全生产态势稳定向好,我厅设定了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并制定了特别防护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方案。从今年3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结合重大节日安全专项检查、汛期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其他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涵盖面广、针对性强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均投入了较之以往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深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我们的工作思路是: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技术力量,借助第三方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综合监管与业务监管相结合”的责任分工,对所辖范围内的单位的安全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指导,其中,综合监管部门主要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业务部门则是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将安全检查与本部门常规业务相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对于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各部门督促相关单位逐一记录、建立风险隐患清单,采取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逐项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刻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做好隐患整改消缺工作,做到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三,要更加注重筑牢安全管理的基础

  首先,要把握好机构建设这一基础保障。目前,我省各地安全监督机构还在逐步完善,部分市县水利(水务)局没有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科(股)室,基层安全监督力量十分薄弱,实际工作效果大打折扣。为此,我们要想方设法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督促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当地编制管理部门,争取设立水利安全监督机构,或者明确具体机构、充足的技术力量负责水利安全监督日常工作。已经成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的地区要增加资源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在建工程的现场安全监督,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尚未成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或只成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的,要积极争取有效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并在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其次,要把握好标准化建设这一基础抓手。我们认为,标准化建设是切实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我们将继续大力推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使其实现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真正落实,并从软硬件等各方面对原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进行全面体检,查漏补缺,理顺管理体系,完善制度配套,规范生产行为,从而逐步实现本质安全。我们目前正按照珠三角发达地区先行先试、其他地区以点带面的思路,在全省普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理念,并逐步解决标准化达标类型、地区分布不均的问题,努力实现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在我省全面落地生根。

  最后,要把握好宣贯培训这一基础支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去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后,我省各地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活动,形成了一股热潮。各地、各单位都进一步加大了对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按照我厅制定的活动方案,正陆续组织开展送书到工地、一把手谈安全、基层安全课堂等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效果。

  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不容许丝毫懈怠。我们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履行行业职责,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真抓实干,千方百计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的可管可控度,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支撑,不断为广东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编:叶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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