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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树东 谈安全生产
  2017-06-20 16:34  

  压实责任

  确保《意见》贯彻落地生根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深入总结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路线图,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的坚强保障,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做好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北京,对首都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市委、市政府部署强调,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责任,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自觉坚持首善标准,更加坚决、精准地抓好贯彻执行。

  《意见》共六部分、三十条,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通盘谋划、讲究方法,抓住重点、扭住根本,有序高效地推进落实。通读领会《意见》全文,我们认为只要扭住“健全落实安全责任制”这个根本,深化认识理解,细化措施办法,狠抓实践转化,一定能够发挥纲举目张、带动全局的效应,从而加快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到位。正所谓:“抓住责任制就抓住了落实的关键”。

  近年来,北京市水务局一直注重探索以责任制为抓手推进水务事业安全发展,先后制定印发了《北京市水务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北京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北京市水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每年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取得了显著效果。连续5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2016年被水利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目前,北京水务事业进入新的发展繁荣阶段,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疏解整治促提升的大背景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必须着力压实责任,确保《意见》贯彻落地生根。

  一是建章立制明晰责任制。按照《意见》要求,加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针对北京水务系统党政关系、上下层级、横向单位和政企职能区分、生产类别等方面,进一步梳理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纳入三定职责内容,使各级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职能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着力解决无章可循、约束不够等问题。

  二是党政合力引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上率下发挥 “党政同责”引领示范作用。各级党政部门摆正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会议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考评;党政“一把手”要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身作则履行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督导、亲自协调、亲自推动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着力解决摆位不够正、导向不够明等问题。

  三是横向联动履行责任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谋划、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以及安监部门的综合协调监管和各业务处室的专业监管作用,分门别类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机制和措施,推动形成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氛围,避免相互依赖推诿行为,着力解决主动性不够强、合力不够大等问题。

  四是突出主体强化责任制。切实压实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创建安全生产文化集体,实行危险源责任管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运行管理水平,大力营造“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单位安全我尽责”的深厚氛围,充分发挥一线干部职工安全主力军作用,着力解决工作标准不够高、创新精神不够强等问题。

  五是加强考评兑现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坚决兑现奖惩承诺;依据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注重日常水利在建工程和水务设施运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主体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不解决问题不放过;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严控安全生产企业准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实等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北京水务事业发展正处于聚焦攻坚、持续发力的关键阶段,肩负着繁重的任务,我们将以加快推进《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为契机,扎实推进北京水务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措施落实,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水务保障。

责编:叶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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