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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建设概况
  2016-02-29 15:29  

   

  南坑小流域综合治理

  县情概况

  长汀县位于福建省西部,武夷山脉南段,属闽西南上古生代覆盖层低山丘陵地貌,海拔在400~600米之间,县内主要有汀江、闽江、赣江三大河流。长汀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8.4℃,年均降雨量1716.4毫米。全县辖18个乡(镇)、299个村(其中9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52万人,土地面积3099平方公里。

  实施成效

  经过长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县域内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陡坡开荒全面禁止。经过长期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80%的坡耕地得到治理,林草保存面积占宜林宜草面积的85%,治理度80%以上的小流域面积占县域应治理小流域总面积的8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87.7%,土壤侵蚀量减少70%。生产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均达到95%以上。

  经验亮点

  长汀历届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带领干部群众坚持不懈、长期治理,形成了“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长汀精神。重视科学规划、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和宣传教育,总结出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等高草灌带”、“老头松”施肥改造、陡坡地“小穴播草”、“草牧沼果”循环种养、乡土树种优化配置等治理新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与推广。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过程中,坚持将水土保持与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后续产业、发展经济有效结合,形成了特色种养业、循环种养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生态特色产业,提高了农民收入,为长汀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编: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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