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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市就2016年水土保持法规贯彻暨国策宣传工作发出通知
  2016-02-24 15:20  

  本站讯 四川省资阳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省水土保持法规暨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总体安排,近期向县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生产建设单位发出《关于加强2016年水土保持法规贯彻暨国策宣传教育工作意见》。

  意见指出,今年3月1日是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施行五周年纪念日,12月1日是经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四川实施办法”)施行四周年日。加强水土保持法规暨国策宣传教育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制社会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不断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法治观念、国策意识,引导全体干部、公民都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实捍卫者的重要工作环节。

  意见要求,要把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与贯彻2016年中央1号文件“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通过轮作、休耕、退耕、替代种植等多种方式,对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宣传贯彻中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切实履行担当好地方政府、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好“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凝聚全社会力量,建天蓝地绿水清生态家园,努力把资阳建设为长江上游沱江中游的生态屏障。

责编: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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