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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 党组书记刘雅鸣谈安全生产
  2016-06-30 16:24  

  落实责任  强化管理

  全力为治江事业提供安全发展保障

  今年6月是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长江委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年都按照部署在全委范围开展声势浩大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委安全法治文化的传播、安全法治意识的养成、安全法治素质的提高、安全发展观念的树立和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在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之际,我结合长江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管理工作历来中央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新《安全生产法》颁行以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 “把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要尽快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体系。强调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近,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要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和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工作措施。水利部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陈雷部长对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在今年四月召开的全国水利安全监督视频会议上,刘宁副部长代表部党组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从中央到水利部,都把安全生产摆在了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是十分明确的。长江委作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中央和水利部的部署,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治江工作大局,事关全委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推卸。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切实贯彻中央、水利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法治底线思维,养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切实将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自觉主动地落实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不断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实现全委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总体稳定向好的工作目标。

  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充分正视存在的安全问题

  2015年,我委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通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大力强化对流域相关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通过开展全委范围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危化品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及时启动危险源登列、应急预案制定、风险防控手册编制“三项工作”和依法推动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等举措,全委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向好态势,取得了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安全监督工作年度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但我委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仍然不容乐观:一方面,随着全国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全面推进,流域内水利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安全任务将更加艰巨;同时,因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和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增强,洪涝、台风、山洪泥石流等突发安全事件仍呈多发重发态势,保障流域人民群众和全委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防汛安全,责任十分重大。另一方面,我委是政事企合一的单位,部分单位体量大,职工人数众多,安全生产涉及面广,风险点多,管理难度大;加之少数单位因安全认识不够和能力保障能力不强,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委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并切实正视存在的问题,时常鸣响警钟,不断强化责任,加大检查整改,切实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必须多措并举切实抓好落实

  安全生产研究中有一个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发生之前,必然有几十次轻微事故。隐患消除不力,就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就会对治江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事故预防十分重要, 尤其是排查处置事故隐患,更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最近印发的《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和水利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通过逐级、逐岗、逐人落实安全责任,在全委上下构建起“委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专业监管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安全生产工作与机关各部门和委属各单位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齐抓共管局面,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同时,抓好问责追究,以湖北省委“主体责任问责年”为契机,按照“严追责、重实效”的原则,在真抓、严管、严治和问责上下功夫,对安全隐患突出、管理问题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问责追究;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到位,以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二是完善制度、强化保障。《安全生产法》已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七大法律制度。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执行工作,及时建立起与《安全生产法》要求相适宜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及时建立起以事故风险防控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依法夯实我委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制度基础,确保全委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都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要依法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尽快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三是强化管理,抓好排查治理。安全检查仅是手段,整改隐患才是目的。要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务,结合全委正在推进的危险源登列、应急预案制定、风险防控手册编制等“三项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督导处置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依法分类处理,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相关责任方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行为,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同时,要加强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一旦出现事故险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是加强巡查,抓好监督。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 “四不两直”的要求,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直接责任主体自查和上级层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安全检查实效。当前,正值流域主汛期,全委将加大对各类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前移安全防控关口,重点加强对水库大坝、水文水利检测勘测、工业企业生产一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相关单位危化燃爆品、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等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抓好培训,加强宣传。要进一步抓好对安全责任人、安全监管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法规政策和安全规范标准的培训,重点提高各单位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安全防护技能。要通过安全教育培训,让安全法规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成为全委干部职工工作的最高准则。同时,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向被管理对象、有关群众、相关领导广泛宣传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法规规范的危害性;要及时宣传、曝光安全生产正反面典型,畅通安全问题举报受理渠道,为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无处不在、事故随时发生、责任重于泰山。总之,我委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切实铭记肩负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以对党和人民、对职工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恪守安全监管底线,为流域水利改革发展和我委治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责编:叶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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