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 强化责任
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责任重于泰山。湖南是水利大省,江河水系复杂,水利工程众多,水利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具体部署,从高认识,从严抓实,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维护全省水利安全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是幸福的基石,是民生最大的福祉,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水利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水利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筑牢水利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强化安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将注重安全培养成一种习惯,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做到将安全生产与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增强忧患意识。抓安全工作,最大的问题就是看不到问题,最大的隐患就是缺乏忧患意识。实践证明,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及早应对,才能牢牢把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我们要时刻保持如屡薄冰、如临深渊精神状态,把安全工作看成是爬高山、走钢丝,切实增强做到防汛抗灾、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排除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要提高群防意识。安全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基础性、综合性的工作,群测群防是关键。我们要坚持不懈、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群防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自我救助能力;提高基层水利职工和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加强水利安全监督管理。只有每个成员、每个岗位、每个部门都安全了,整个水利行业的安全才能有保障。
二、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上下功夫,确保安全生产每项工作有人抓、抓到位。一要完善责任体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细化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层次和环节,落实到各级单位和人员,编织起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盲区死角的安全责任网络,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要强化监督问责。全省水利部门要以落实“一岗双责”为重点,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对隐患排查不力、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坚决实行事前问责;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以及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三要落实主体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们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人员配备、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全面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三、要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湖南水利安全生产任务艰巨,必须准确研判形势,研究新情况、拿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水利安全保障。要突出防洪安全。当前,湖南正处于主汛期,要加强水情雨情监测预报,加强会商和指挥,科学调度水利工程,严格落实巡查防守制度,加强重要设施和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确保水库、涵闸、重要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扎实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确保工程安全。强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巡查,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强化水库、闸坝、水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确保工程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要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置督导、挂牌督办等制度,加大水利安全生产投入,充实基层监管机构和队伍,加快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合理划分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权,厘清监管执法职责。要在前期欧阳海灌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以及祁阳、桃源、新化3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抓好安全生产提高保障。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省水利系统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保持我省水利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