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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规划计划司:狠抓重点 攻坚克难 奋力做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
  2016-01-14 15:33  

狠抓重点 攻坚克难

奋力做好水利规划计划工作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一、2015年工作情况

  第一,重大水利工程开工目标超额完成。印发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任务分工方案,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精简审批程序、改串联为并联审批等一系列措施,重大水利工程从可研报告报出到审批平均周期9个多月,压缩一半以上,为项目及早开工赢得了时间。截至年底,新开工28项重大水利工程,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新开工27项的目标任务。

  第二,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全面加快。全年落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685亿元,再创历史新高,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较上年增加1倍以上。印发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或半月调度会商,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全年完成中央投资计划1601.8亿元,比上年1065.2亿元同期增加536.6亿元,增幅50.4%,圆满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第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总结评估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建议》精神,集思广益,编制完成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水利专项规划,以及全国水土保持、地下水利用与保护、水中长期供求、水资源保护等重大规划。完成近20项跨省河流综合规划成果审查。

  第四,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加大水利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水利重点改革事项落实,形成了一批阶段性成果。印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了第一批12个国家层面的试点项目。落实4批专项建设基金491亿元。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涉水审批改革,将现有7项水利前置审批事项分类合并为3类。

  第五,统筹抓好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从保障经济、资源、生态安全要求出发,加强水安全政策研究、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工作部署,编制水利扶贫规划,落实投资倾斜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印发《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中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制定《关于加强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控制无序调水、“跑马圈水”。

  二、2016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和陈雷部长重要讲话要求,勇于担当、改革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做好2016年规划计划各项工作,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开好头、起好步、再上新台阶作出不懈努力和贡献。

  一是全力做好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会同发展改革委、住建部进一步修改完善“十三五”水利专项规划,争取6月底前上报国务院审批或三部委印发。推动全国地下水利用和保护等重大规划报批工作。全力推进怒江等重要流域综合规划审批,加快完成全国水利扶贫等专项规划编制。启动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

  二是着力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加快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等31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年内新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做好“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按照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力争多开、早开。继续推进黄河古贤、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

  三是突出抓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确保重点建设任务的资金需求,并继续向民生水利倾斜,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督促各地落实地方建设资金,用好金融支持水利的一揽子政策。尽早下达2016年中央投资计划,继续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和跟踪统计工作。

  四是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水利改革工作。制定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进度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的跟踪指导,研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组织指导水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

  五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强化“一岗双责”。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规划计划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责编: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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